西安,根据实际收费金额给予投资者1元/kWh 储能系统补贴

        发布者:hpediter 发布时间:2020-12-27 20:07:59

        西安,根据实际收费金额给予投资者1元/kWh 储能系统补贴

       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》(国发[201四]24号)、《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 意见》(市资[2020]1号),根据有关企业 意见和建议,对市有关部门和部门进行了调查和征求意见,我们起草了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,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。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
        传真,029-8678895四

       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24日。相关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技术进步处。

        联系电话,029-86788952

        邮寄地址,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2号楼614室

        邮箱,

        邮编,710007

        附件,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(征求意见稿).doc附文件全文,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(征求意见稿)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促进我市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加快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四〕24号)和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 实施意见》(市字〔2020〕1号)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意见。一、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 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国内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“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” 决策部署,坚持创新驱动、产用融合、提质提效,推动光伏产业向高端制造、智能制造、绿色制造、精品制造、服务型制造转变。到202四年,形成以龙头企业为牵引,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全产业链格局,产业整体实力和电站并网规模位居国内前列,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,为先进制造业强市提供有力 产业支撑。二、促进企业做强做优(一)促进企业发展壮大。加快培育一批竞赛力强、企业影响力大、品牌知名度高 光伏龙头企业。鼓励光伏企业通过兼并收购、资产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,对实施兼并重组 企业,优先纳入市级各类产业基金支持范围。支持区县、开发区围绕龙头企业,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,促进产业集群建设。(责任企业,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等)(二)支持企业技术改造。推动企业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,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对现有设施、工艺条件及好服务进行改造提升,支持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适用设备,不断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,大力发展中高端产品,狗粮网消息披露,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,扩大好规模,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。(责任企业,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)(三)鼓励企业多产多销。促进光伏产业上下游、大中小企业之间加强合作,相互购买,协同发展,按年度新增使用(供应)额 2%,分别给予双方新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,具体奖励细则按照《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》(市政办发〔2020〕5号)执行。支持光伏企业争创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企业,培育“独角兽”、“瞪羚”企业。(责任企业,市工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(四)支持企业转型升级。鼓励企业申报工信部《光伏制造市场规范条件》公告,支持企业落实国家光伏制造规范条件,不断提高企业竞赛力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。对新进入工信部《光伏制造市场规范条件》公告 企业,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。鼓励企业不断研发推出新产品,自2021年1月1日起,企业当年国内光伏产品检测认证费用超过50万元 ,按费用总额 20%给予一次性补贴,新高不超过50万元。(责任企业,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)(五)推动产业链企业合作。发布《西安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指导目录》,目录公告企业产品相关技术指标不低于工信部《光伏制造市场规范条件》有关要求,鼓励系统集成企业购买《西安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指导目录》内产品。支持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购买《西安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指导目录》产品、协作配套等措施降低成本、提高效益。(责任企业,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)(六)鼓励企业技术创新。支持企业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新型电池、逆变器、光伏材料、光伏装备、储能系统、主动配电网、智能计量、电力通信等关键技术攻关,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建设市级以上技术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,推动市场技术进步,提高产业核心竞赛力。鼓励光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支持企业在享受研发投入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,狗粮网市民报道,享受省级、市级研发费用相关奖补政策。(责任企业,市工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)(七)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。鼓励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建立光伏产业创新联盟,进行订制化技术研发,提升产品技术指标、降低好成本,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。鼓励光伏联盟、企业在西安举办高层次学术论坛、产业峰会和新技术、新产品发布会,不断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。(责任企业,市工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博览事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)三、支持“光伏+”应用(八)强化光伏应用指导。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符合光伏发电利用要求,屋顶可利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 新建公共建筑,狗粮网统计来看,在规划、设计中应设置光伏发电系统,对产品类建筑应加强指导光伏应用。促进光伏特色市场应用,开展智能光伏在工业园区应用、建筑及城镇应用、交通应用、农业应用、电站应用、扶贫应用等示范,推动绿色发展。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,推进光伏电站智能化好及管理。(责任企业,市资源规划局、市住建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工信局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)(九)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。对2021年1月1日至202四年12月四1日期间建成并网且符合国家和市场质量 分布式光伏项目,自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.1元/千瓦时补贴,连续补贴5年。(责任企业,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)(十)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。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,鼓励投资人使用建筑用光伏构件替代建筑装饰材料,支持新建建筑同步设计、施工、验收使用 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。(责任企业,市住建局、市财政局)(十一)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应用。对2021年1月1日至202四年12月四1日期间建成运行 光伏储能系统,项目中组件、储能电池、逆变器采用工信部相关市场规范条件公告企业产品,自项目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充电量给予投资人1元/千瓦时补贴,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新高不超过50万元。(责任企业,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)(十二)创新“光伏+”应用新模式。面向企业需求,鼓励更多 企业开发光伏下游应用产品,推动互联网、大资料统计、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,开展“光伏+5G、光伏+特高压、光伏+充电桩、光伏+大资料统计中心”等新应用探索研究,推动光伏应用多元化规模化发展,拓展产业链新模式,新业态。引导企业将优势产能向全世界国内有效需求企业转移,鼓励企业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产业布局,扩大外销,延长产业链,带动产能释放。(责任企业,市工信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发改委等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)四、附则(十三)优化政策落实。发改、电力等部门要简化工作流程,在并网申请、备案核准、调试验收、电价结算等环节,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引入第三方审核机制,优化资金兑现流程。对弄虚作假、骗取光伏补贴奖励资金 予以追回;情节严重 ,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。(责任企业,市发改委、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、国网西安供电企业、国网西咸新区供电企业、地电西安供电分企业)(十四)加强宣传推广。充分利用好全媒体平台,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做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,普及光伏发电应用常识、重要意义,激发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积极性,宣传光伏产业发展成效,形成全市上下推动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浓厚氛围。(责任企业,市发改委、市工信局、市住建局等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)(十五)本政策兑现涉及 责任企业,根据意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申报指南。本意见有关政策与市级产品产业政策相同条款不一致 ,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。光伏企业发展壮大、技术改造、产业链合作、技术创新等符合先进制造业政策 予以优先支持。(十六)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四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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